南京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南京简称“宁”,别名“金陵”,也曾称建业、建康、石头城等,现为江苏省省会,是长江下游西部的中心城市。它位于江苏省西部,东依宁镇山脉,地势险固,风景秀丽。诸葛亮曾对南京一带的山川形势评价说:“钟阜龙蟠,石城虎踞”。南京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度最佳气节为秋季(9-11月)。南京是历经苍桑的十代都会。三国鼎立,她目睹群雄角逐争战;六代兴替,她阅尽王朝的曲终幕落;明初,她以举世无双的巍巍城垣显示了泱泱大国之风;晚清,她为近代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被冠上自己的名字而蒙受辱;太平天国,历史在这里风雷激荡;辛亥革命,潮流在这里奔突迂回;抗日战争,日军在这里留下人类历史上最野蛮、最血腥的一页。景观:南京秦淮河,中山陵,玄武湖,莫愁湖,雨花台景区,明孝陵,栖霞山,南京长江大桥。南京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文化古迹比较集中,有新石器时代古文化遗址多处,有三国东吴所筑石头城遗址、南京帝王的陵墓、明代朱元璋的陵墓(明孝陵等)。名胜游览地也很多,主要有中山陵、玄武湖、灵谷寺、秦淮河和栖霞山等。革命纪念地有梅园新村、雨花台等。钟山风景区为国家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位于南京东北郊,以钟山和玄武湖为中心,是来南京旅游的旅游者的必游之地。这一带主要景观包括中山陵、明孝陵、孙权墓和灵谷寺等。南京山、水、城、林相映成趣,景色壮丽秀美,是中国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